2014年3月17日,宁陵县法院成立河南省首个家事法庭。成立五年来,家事法庭共审理婚姻家庭、赡养、继承等案件3200余件,调撤率75%以上,服判息诉率95%以上,有力地引导和帮助当事人修补、改善家庭、婚姻、亲情关系,取得了“案结、事了、人和、无访”的社会效果,并成功助推宁陵县成为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助推宁陵县人民法院创建了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法院家事的实践与创新”被评为全国社会治理创新优秀案例。
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家事审判法庭的“七变”。
1、审判台之变:审判庭采取“圆桌式”“会客式”场景布置,代替传统的审判台,法官走下审判台,与诉讼参与人围坐一周;
2、法庭环境之变:家事法庭是装饰一新的会客式审判庭,沙发、茶几、盆栽、摇篮及悬挂的以“和”为主题的图画等设施井井有条。审判庭四壁,悬挂了“家和万事兴”匾额及法官亲手制作并签名的千纸鹤、风铃,绘制了“幸福一家人”壁画等,“和”的理念就通过这个“会客厅”式的家事审判庭传递开来;
3、原被告称谓之变:审判台上,原来冷冰冰的原被告桌签,变成了“丈夫”“妻子”“儿子”“父亲”“母亲”等亲切称谓,小细节营造了温馨的亲情氛围,让当事人感觉“到了法庭像到了家”;
4、配套设置之变:设立反家暴临时庇护所、儿童观察室、心理咨询室、社会介入工作室、家事调解室、亲情文化课堂等场所,通过有效物理隔离,稳控矛盾双方的对立情绪,处处展现着亲和温馨的家庭氛围;
5、审判方式之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灵活运用“五步亲情弥合法”“拉家常式”调解法及“法官+”社会介入工作室等审判方式,通过设置“离婚诉讼冷静期”“家事调解前置”,建立“夫妻感情测试”机制,提高“分道扬镳”的门槛;
6、审判文化之变:借力优秀传统文化,打造孝、礼、让、德亲情文化长廊,唤醒当事人内心深处的真善美,打造一个“法官和蔼、法庭温馨、审判平和”的专业化审判模式,“举案齐眉”“家和万事兴”“二十四孝”等众多警句和故事,通过亲情文化图片、书籍、影视短片等向当事人展现;
7、调解方式之变:家事审判法官开展“拉家常式”调解,整合民间、行政等力量,与县妇联、县司法局联合设立诉调对接工作室,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调解经”。聘请有心理咨询资格和心理疏导特长的专家作为人民陪审员、特邀调解员,参与案件的调解、审理,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开展有针对性的庭前、庭中、庭后教育感化,还家庭以和睦、当事人以和谐、青少年以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