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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陵县法院家事法庭“和合理念”创新办案机制有成效

  发布时间:2019-04-28 10:17:04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家风是一个家庭的精神内核。家庭和睦,社会才能和谐。

    家事法庭成立以来,从每一个细节着手,不断升级硬件设施,打造精细化服务模式。在不断探索实践中,用“和合理念”创新办案机制,形成诉前心理测试程序、庭审前的亲情课堂教育和心理疏导、会客式庭审模式、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离婚诉讼冷静月制度、人身安全保护令等机制,在案件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和合”思想体现着中国思想文化的价值和精髓,对于法院践行和谐司法理念具有重要意义。宁陵县法院家事法庭在审判工作中导入和合机制,以‘和’为先,以‘合’为本,摸索出了一套办理家事案件的新路子。”

    他们将“和合理念”的精神融合到法院文化中,把当地和、孝、诚、礼、廉等文化典故,通过喜闻乐见的形式,在法院审判大楼展示,散发出浓浓的“和”气息。他们还聘请三名国家级心理咨询师,作为人民陪审员、特邀调解员和家事调查员参与调解,通过沙盘游戏的方式为当事人提供心理测评与心理疏导,缓解当事人压力,舒缓当事人情绪,为顺利解决家庭矛盾纠纷做好铺垫。

    家事法庭四名女法官对“和合理念”都深有感触:“我们在办案中必须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在坚持外和内合基础上,落实‘和’的不同理念,不仅要容忍各方诉讼参与人的性格差异,还要摸准当事人的共同关注点。”

    在宁陵县,如果到家事法庭打官司,起诉前得先和家事法庭“社会介入工作室”的社工谈谈心。这里的社工来自妇联、民政、检察、公安、司法等多个部门,还有聘请的社会调解员。

    “家和万事兴,夫妻同心,黄土变金。希望你们能够加强沟通,互相理解,为孩子成长、老人晚年创造更好的家庭环境……”这是家事法官在一起离婚案件的《法官寄语》中写下的话。

    对于一些难于调解的案件,家事法庭的法官用《法官寄语》,给当事人以更多单独思考的空间。

    “借力‘和合理念’,以和合为基调,使威严的法庭、法官和看似冰冷的法律有了温情,进而引导当事人发挥自我解决纠纷的作用,最终实现社会的和合、和美、和谐。”该院院长王宏伟道出了自己的观点。

    家事法庭成立 5年来,家事法官以促进家庭和睦、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走出了一条化解婚姻家庭矛盾、降低案件发生的新路子。共审理婚姻家庭、赡养、继承等案件3200余件,调撤率75%以上,服判息诉率95%以上,有力地引导和帮助当事人修补、改善家庭、婚姻、亲情关系,取得了“案结、事了、人和、无访”的社会效果,并成功助推宁陵县成为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助推宁陵县人民法院创建了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法院家事的实践与创新”被评为全国社会治理创新优秀案例,这是全国法院系统唯一上榜的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2017年12月14日在宁陵县人民法院家事法庭调研时,将这一做法命名为“宁陵模式”。

责任编辑:孙速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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