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巡回审判制度。制定了《人民法庭巡回审判制度规定(试行)》,要求各法庭到法庭所在地或巡回审判点开庭,如需在院机关开庭的须经院长审批,进一步方便群众诉讼。
二是强化便民设施。在立案大厅的玻璃窗口上书写“诉讼引导”、“材料收转”、“收费开票”、“诉讼立案”、“执行立案”、“上诉办理”和“案件查询”等,并在立案走廊及楼梯入口间摆设长椅并设饮水机、纸杯并备足纸笔,方便群众休息。
三是“大走访”活动规范化。该院统一制作并下发了《宁陵法院“法院干警大走访”实践活动台帐》,要求各部门如实填写“大走访”实践活动的相关情况,如走访时间、走访小组、走访事项及结果等,做到每次走访有帐可查,每件走访事项有记载,每个走访问题有结果。
四是信息公开。除在立案大厅公布开庭信息外,该院还在“宁陵法院网”上公布开庭信息、法院工作动态等,尤其是每季度公布该季度的优秀裁判文书,方便群众监督。
五是经常与媒体沟通。为加大正面宣传力度,方便群众了解法院工作,除积极向河南法制报、商丘日报等投稿外,该院在开展巡回审判、执行等工作时还邀请电视台报道,扩大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晓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