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孟某的家人将2万元借款交到法院执行局,为了朋友很“义气”的孟某表示以后再也不乱担保了。
原来被执行人孟某的朋友余某,2017年在县德商村镇银行贷款5万元,孟某因与其关系较好,余某让孟某做该笔借款的担保人。本以为自己不过是签了个名,谁料却摊上大事了。
由于到了还款期限,余某一直未还款,银行将其诉至宁陵县人民法院。孟某因是担保人,也要承担责任。法院依法判决后,余某表示要外出经商还债,从此“消失”,剩下孟某一人面对5万元及利息的债务愁眉苦脸。执行法官多次联系孟某,孟某都以自己不是借款人,而将法官“拒之门外”。
“夏季执行”行动中,集中对长期未结案件发起猛攻。趁此机会,执行法官将孟某拘传至法院,在羁押室内,孟某仍态度强硬,坚称这笔债务与其无关,自己手里也没有钱。直至执行法官依法对其进行司法拘留,孟某慌了,赶忙联系家人,当场给付了2万元。同时孟某的家人也与银行达成协议,表示会找到余某,一起在今年年底之前还完这笔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