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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钱财供吃花 还没花完就栽了

  发布时间:2009-09-13 08:35:55


    9月8日,宁陵法院刑事庭独任审理了被告人严守江诈骗案,一审判决其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2月6日10时许,被告人严守江以帮人购买二手桑塔纳轿车为名,在宁陵县城关镇一超市内骗取商丘市睢阳区刘庄村村民马某现金13000元,所得赃款被其挥霍。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严守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隐瞒事实真相之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但其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在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具有悔罪表现,遂做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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