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院政治处作为院党组的参谋助手、全院干警的服务部门,在整个法院工作中,起着承上启下、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等重要作用。因此,政工干部就必须树立起学习、干事、公正、廉洁、文明五种意识。
一是树立学习的意识。政治处干部必须具备多方面的意识。作为政工干部,在带动全院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上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要制定全院的学习计划和学习制度,用制度作保障,激发干警学习的积极性,引导干警加强学习的针对性,把学习和工作实际结合起来。
二是树立干事的意识。政工干部要切实围绕全院的改革、发展、稳定,多做有实际效果、实际意义的事,切忌搞花架子、做表面文章。在作决策时不能“近视眼”,善于从战略的高度、从宏观上去考虑问题,从微观上、从具体的一件件小事入手去抓落实,扎实稳妥,绝不能急功近利。
三是树立公正的形象。政工干部为人、处事、想问题、干工作必须以维护和有利于全院大局为根本出发点和归宿,要坚持原则,按政策、按制度秉公办事。政工干部要做公正的表率,讲话办事绝不能信口开河,张口就来,凭感情随意表态。
四是树立廉洁的意识。在工作和生活中只有做到严于律己、廉洁勤政,才能真正树立起自己的威信、树立起政工科的权威。要坚持做到廉洁从政,勤政爱警,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绝不能以权谋私、假公济私、损公肥私,绝不能损害干警正当利益,损害人民群众和社会的公共利益,在全院真正树立起政治处的廉洁形象,努力在社会上树立起法院的廉洁形象。
五是树立文明的意识。作为法院政工干部,要坚持文明办公,文明工作,文明生活,做文明人,办文明事,言谈举止都体现出良好素质,体现与时俱进的要求。真正树立起政工干部的文明形象,以充分发挥政治处的服务职能和参谋助手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