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宁陵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承办法官张庆生利用互联网“云法庭”系统平台开庭审理了一起诈骗案。在办案法官的主持下,审判合议庭成员、公诉人以及在看守所羁押的被告人均通过网络视频形式参与了庭审。
案件中,被告人彭某因使用租赁轿车,以此抵押贷款的方式,诈骗被害人7万元,并非法占为己有,后被提起刑事诉讼。案发后,被告人如实供述了自己犯罪事实,并退还了全部赃款,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庭审中,被告人认罪悔罪,法院依法从宽处理,当庭作出判决。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宁陵县法院不断提升信息化工作水平,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了庭审的高效便捷化,确保疫情防控与审判工作两不误,提升了审判效率,取得了较好的办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