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宁陵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利用互联网庭审平台审理一起诈骗案。在办案法官张庆生主持下,人民陪审员、公诉人以及在看守所羁押的被告人均通过该系统平台参与了庭审,庭审过程十分顺利。
“该系统平台切实为各方都提供了便利,也消除了人员聚集的风险,效果很好!”办案法官表示。
疫情防控期间,宁陵县法院通过不断完善和推广“云间”互联网系统、河南移动微法院等庭审平台,充分发挥信息化优势,实现了线上办案常态化,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确保不影响审判、执行工作的正常进行,提升了办案效率,收到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