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为确保执行工作顺利开展,宁陵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不断创新执行方式,充分运用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开展线上查控、冻结、划拨工作,尽量做到与当事人减少接触、避免聚集的同时,及时将案款执行到位,切实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3月3日,执行法官吕峰通过网上划拨被执行人存款,顺利执结了一起欠款案,打击了被执行人嚣张气焰。案件中,被执行人朱某与申请人闫某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租用闫某一亩多田地用于种植小麦,约定租赁费用为每亩每年1000斤小麦。后朱某将租赁土地返还给闫某,但欠下部分租赁费用经多次催要后拒不偿还,闫某诉至宁陵县法院维护自身权益,经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朱某支付租赁费用小麦或折款2000余元,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朱某拒不配合执行,以各种理由推脱,法官在告知其拒不履行义务将采取强制措施时,朱某仍不以为意,最终,法官通过网上查控发现其账户有存款,于是果断予以划拨,案件顺利执结。
当天,执行法官吕峰还通过网络查控平台,执结一起申请人要求给付工程保证金案件,最终15万元执行款一次性得到给付,案件得以高效执结。宁陵县法院通过线上平台查控、划拨等执行措施,不断加大执行度,提升了案件执行效率,也切实为当事人提供了便利,取得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