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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陵县法院:院长网上开庭审理一起妨害传染病防治案

  发布时间:2020-03-09 11:20:10




    3月9日,宁陵县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庭审系统开庭审理一起疫情防控期间妨害传染病防治案件,该院院长王宏伟担任审判长、检察院检察长杨亚东支持公诉,当庭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判处被告人冯某云有期徒刑8个月。

    此次庭审通过“云间”互联网庭审平台进行,避免了疫情防控期间人员聚集的风险,实现了庭审的信息化、高效便捷化。案件中,被告人冯某云在疫情防控期间,故意隐瞒武汉返乡事实,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法提出的预防、防控措施,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案件经法庭调查、举证、质证等环节,进展顺利,被告人冯某云对指控的事实、罪名没有异议,最终法庭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庭后,该院院长王宏伟提醒,做好疫情防控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要切实提升认识,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法律法规,故意隐瞒相关信息,造成疫情传播不但害人害己,同时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宁陵县法院不断提升信息化工作水平,搭建多种网络庭审系统平台,实现了网上办公办案常态化,保障了疫情防控和审判工作两不误,切实提升了审判效率,取得良好的办案效果。

责任编辑:孙速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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