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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陵县法院线上办案为诉讼插上“云”翅膀

  发布时间:2020-03-27 11:53:57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宁陵县法院顺应司法体制改革大形势,利用“互联网+”思维,采取线上办案模式,积极推广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以网络软件为媒介,以互联网法庭为平台,为当事人提供线上咨询及参与诉讼新途径,为法官网上办案插上“云”翅膀,充分做到疫情防控与审判执行两不误。截至目前,宁陵县法院通过线上提供咨询600余人次,网络立案94件,网络送达273人次,网络调解32件,网络开庭26件,通过网络支付方式成功转账80余万元。

    一是规划建立线上咨询平台。在诉讼服务中心专门设立线上咨询小组,每天选派2名员额法官按时值班,利用12368热线,微信、微博公众号等平台搭建起线上诉讼咨询平台,便捷当事人通过网络咨询案件相关内容,解决当事人不能够到现场咨询的弊端。

    二是合理利用线上线下立案。依托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和河南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当事人可以在网上立案平台自行注册,上传诉讼材料,审核法官将根据上传材料的情况及时审批。同时,当事人也可以通过“24小时自助法院”,按要求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自助扫描上传,在线下进行“无接触”立案。

    三是合理拓宽网络送达渠道。案件受理后,法官通过审判流程网、电子邮箱或手机客户端,将电子文书以照片或文档的方式发送给当事人或者律师,以其回复“确认收到”作为成功送达并记录保存,在充分保证送达效果的同时减少非必要人员接触。

    四是主动加大网络调解力度。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微信软件和电话为调解主要途径,对案件进行线上调解。在微信软件中,由法官将双方当事人和书记员拉入群中并主持调解,调解成功后,由书记员及时制作、发送调解书,确保调解效果。

    五是深入推进互联网“云”庭审。充分运用河南移动微法院、云间互联网法庭及微信视频庭审等平台,进行网络“云”庭审。当事人可以通过带有摄像头的电脑或手机,下载网络开庭所需客户端,进入到庭审界面,法官按照正常案件审理流程和要求规范,对案件进行审理,及时录音录像,最后由书记员进行记录并由当事人确认签名。

    六是积极探索网络履行支付。鼓励双方当事人利用网银、微信、支付宝等常用支付转账方式,将结案文书中的数额进行网络支付转账。支付转账完成后,由法官对当事人支付转账信息进行确认,确保案款已收悉,双方当事人无异议,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孙速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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