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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陵县法院:酷暑天气给力执行获点赞

  发布时间:2020-08-06 11:37:44




    8月5日,宁陵县法院执行干警在执行法官吕新杰的带领下顶着酷暑,来到宁陵县建设西路某小区对一起排除妨碍纠纷案件进行强制执行。

    案件中,申请人冯某和被执行人吕某位于小区一楼的门面房东西相邻,两人属于隔墙邻居,双方门面房南侧建有公共通道。被执行人吕某因在自己房后公共通道上建房,侵犯了冯某的通行权,冯某便阻止其施工,双方因此发生争执,最终,冯某诉至法院维权。案件经宁陵县法院审理后,判决吕某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要求其三日内清除公共道路上的障碍。判决生效后,吕某仍不履行法院判决,将砖块等建筑材料堆积在公共通道,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过程中,为尽快将案件执行完毕,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执行干警顶着高温、不辞辛苦,帮助申请人清除堆积的杂物,最终成功排除妨碍,执行干警的尽心尽力执行获得申请人及围观群众的一致点赞。

责任编辑:边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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