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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陵法院六项措施加强警车管理

  发布时间:2009-10-09 10:17:11


          

    宁陵法院通过调研发现,警车的管理和使用存在的问题在基层法院非常普遍,有的已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为此,该院出台六项措施加强警车管理和使用。

    一是警车使用实行统一调度,除办案、出差等工作需要外,其它活动均不得使用警车,严禁用警车接送子女上学、走亲访友、外出旅游以及参加婚、葬活动等。

    二是严格车辆管理制度, 严禁超速行驶、酒后驾车和违章停放,严禁乱鸣警笛警报,禁止公车私用和将警车停放在餐馆、娱乐场所门口等。

    三是警车的使用实行派车单管理制度,一律凭单出车,办公办案用车首先由庭长签字,不出商丘市用车由主管院长签字,出商丘市用车必须由院长签字。

    四是节假日期间车辆必须封存,由纪检监察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停车情况进行检查登记。

    五是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该院车辆管理制度的驾乘人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对因公车私用、违章行驶、乱停乱放以及违规使用警笛警报造成事故或酿成不良影响的,对相关人员视情节给与经济处罚和追究党、政纪责 任。

    六是在出车途中发现群众有紧急情况(如车祸等)应积极投入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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