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吕局长不懈努力的执行,终于帮俺要回了一家人生活的钱,我非常满意!”4月19日上午,申请人洪某满面欢喜来到宁陵县人民法院,将一面印有“执法如山,秉公办事”的锦旗送至承办法官吕峰手中,表达对法官的感激之情。
原告洪某诉被告王某、张某等婚约财物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被告应返还彩礼12万余元。但判决生效后王某等没有如约履行义务,洪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期间吕峰法官通过打电话向被执行人反复陈述,履行法律义务的责任和规避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但被执行人就是不配合执行,通过走访了解到,被执行人张某曾订婚多家,并且每次退婚,都不返还彩礼。吕峰意识到被执行人又是一名典型的“失信人”。后查封了王某银行卡里的4万余元,再无其它可供执行财产,王某一家又故意逃避执行,人不知所踪,面对此情况,吕峰法官遂果断采取行动,积极查找被执行人行踪,最终采取蹲守的方式,逮住了其中一被执行人张某,“逼迫”他们履行了义务,法官的果断执行终于收到了成效,也赢得了申请人的称赞和感谢。此案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