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上午,宁陵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一起某单位国家工作人员涉嫌受贿一案。该院组织本院干警参与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廉政警示教育。
经审理查明:2019年9月,被告人牛某某在驻看守所工作期间,利用自己与陶伟某等人开设赌场案的承办人为同事的便利,承诺帮助陶伟某想办法减轻刑事处罚,并收受陶伟某的委托人黄晶某转账的钱款共计17万元。案发前,被告人牛某某将赃款全部退还。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近年来,宁陵法院积极构建与县纪委监委、检察院等部门的常态化联络机制,选取典型案件,定期组织干警、特定领域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开展庭审警示教育活动,通过真实的案例教育身边人,使他们真切地感受到法纪的威严和违法违纪带来的惨痛教训。切实达到“审理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