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上午,宁陵县法院组织召开2021年第23次审判委员会会议,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宏伟主持,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亚东应邀列席,就牛某某受贿案、张某等人诈骗案发表意见。
承办法官汇报了案件审理的基本情况和合议庭意见,并就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定罪量刑等方面进行了说明。杨亚东充分肯定了法检两家在办理两案上所作出的努力,并就案件事实认定及定罪量刑发表了检察意见。各审委会委员也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看法,结合检察院量刑意见进行了认真讨论,最终,审委会形成决议。
王宏伟指出,近年来,县法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在涉及到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讨论时,都会邀请检察官列席审委会,通过主动接受监督,促进形成法、检两家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法院认真听取和吸收检察机关关于相关案件的意见建议,即能切实有效地提高办案质量,又能有效防止审判权滥用,促进了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的提升,共同维护了宪法法律权威。法院会长期坚持这项制度,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