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上午,全省法院国家赔偿审判和司法救助工作视频调度会召开,宁陵县法院作为2个基层法院代表之一作了典型发言。
会上,宁陵县法院院长王宏伟就司法救助经验作典型发言。王宏伟介绍:近年来,宁陵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司法救助工作,对生活极度困难、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涉民生案件申请人给予司法救助,以帮助申请人暂时渡过难关,用实际行动传递人文关怀和司法温情,取得良好成效。
为使司法救助落到实处,县法院对司法救助资金的申请、审批、发放进行了规范,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做到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有据可依。在立案庭设立司法救助科(信访科),帮助申请司法救助当事人协调处理法院内部的各项事务,让群众少跑腿。对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及残疾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追索赔偿金、劳动报酬等案件,优先受理,及时保全,保障权利主张不落空,让数据多跑路。同时为当事人发放民事立案风险提示书,增强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与风险意识,适时降低他们对诉讼可能达到目标的心理预期,最大程度地为当事人提供便利。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主动争取政府支持,得到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帮助,以期在全社会建立健全司法救助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其救助功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司法救助是体现司法人文关怀的重要体现,是确保人民法院司法公正、文明的重要标志,是建立社会和谐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全社会都应认识到对弱势群体的救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下一步,县法院将继续深入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充分发挥救助功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