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普及婚姻知识,方便诉讼群众,12月27日上午,宁陵县人民法院张弓法庭李涛法官来到黄岗乡申屯村委,公开审理胡某(女)诉郭某(男)离婚纠纷案件。
原告胡某与被告郭某经人介绍认识,短暂相处过后便一脚迈入婚姻的殿堂,婚后两人感情不合,经常因琐事发生争吵,后原告带着孩子回到娘家,夫妻感情矛盾升级,原告诉至法院请求离婚。
庭审现场,针对双方的争议焦点,承办法官充分结合情理及法理,悉心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经过调解,双方均对自己进行了反省,表示愿意在相处一段时间。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利用本次机会,对《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涉及的相关法条逐一进行讲解,给双方当事人和旁听人员进行了一场生动细致的普法宣传。通过巡回审判,不仅解决了当事人的诉累,也通过普法的形式告诉村民,婚姻不是一场儿戏,不要不假思索、急急忙忙地便迈入婚姻的门槛,一定要在彼此了解的基础上,共同担起未来的风风雨雨,这样才能“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据统计,县法院全年诉讼案件中涉婚姻家庭类的案比约30%,其中以农村离婚案件数量最多。针对因经济困难、外出务工、家庭成员矛盾等陷入危机的婚姻,在处理过程中县法院都充分考虑农村风俗和生活习惯,畅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将法庭搬到田间地头,堂前屋后,搬到老百姓最需要的地方,将矛盾化解在当地,保障一方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