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不言笑,走路带小跑。是河南省宁陵县人民法院城郊庭长吕春元在同事和当事人心目中的一致印象,这种性格也反映了他的办案特点。自2005年担任城郊法庭庭长以来,吕春元每年办案数均居全院第一,去年结案125件,案件调解撤诉率88.8%,;所办案件无一被上级法院改判或发回重审,无一引起当事人信访投诉。
吕春元在2009年接到这样一件案子。来自宁陵县孔集乡的一名农村电工宋X,在高空作业中因安全带突然断裂,致使宋X在10米的高空坠落,造成下半身终身瘫痪。但工程出资方、承包方和实际雇主均拒绝承担责任。吕春元接手案件后,仔细审阅了卷宗,考虑到宋X因这次事故已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且非诉调解了近一年时间, 吕春元决定对该案优先审理、特事特办。就这样,从发出开庭通知,到开庭审理、调解、送达,总共用了不到20天时间。当宋X接到人身赔偿款40万元时,感动得流下了热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