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办案质效,进一步凝聚司法共识,9月23日上午,宁陵县法院组织召开今年第12次审判委员会会议。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田策主持,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田建立应邀列席,就彭某某等人盗窃一案,宁某某犯强奸罪一案发表意见。
承办法官汇报了案件审理的基本情况和合议庭意见。田建立针对案件事实及相关法律适用发表意见,依法履行了法律监督职责。
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会议,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方式和制度安排,对于维护司法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田策表示,法、检两院通过审判委员会对案件进行充分论证,有利于统一司法标准和办案尺度,法院认真听取和吸收检察机关关于相关案件的意见建议,能切实有效地提高办案质量,促进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的提升,共同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今后,县法院将常态化开展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工作,促进审判工作和检察工作的共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