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随着法槌的敲响,9月27日上午,宁陵县人民法院张弓法庭将庭审现场搬到了张弓镇何楼村,依法审理一起相邻关系纠纷案,案件以“接地气”的审判方式,让黄楼村村民“零距离”感受庭审。
该案原告郭某与被告李某均系张弓镇黄楼村村民,且双方系亲叔侄关系。原告与被告房屋相邻,原告前不久盖房子,双方因房子滴水问题发生纠纷,双方争议较大。承办法官多次前往黄楼村委对原、被告进行调解,双方均不接受调解。
相邻关系纠纷看似简单,标的也不大,但对于涉讼的当事人来说,邻里之间抬头不见低头见,这也导致邻里之间时常抱有怨气难以调解。因相邻权纠纷的案件在农村普遍存在,且该案较为典型,到案发地审理不仅可以起到良好的宣传引导作用,而且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能有效减轻群众诉累,因此承办法官李涛决定将法庭搬到黄楼村。
庭审中,审判员组织双方当事人举证、质证、进行辩论,并及时准确归纳争议焦点,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庭审后,为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效果,李涛法官就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针对此类纠纷的相关法律问题,对现场的旁听群众进行讲解,并耐心地解答村民提出的法律问题。
巡回法庭是连接基层人民群众的桥梁。今年来,宁陵县人民法院张弓人民法庭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认真落实各项便民利民举措,将巡回审判和法治宣传有效结合起来,把农村地区多发易发类矛盾纠纷的庭审现场搬到当地。下一步,宁陵县人民法院将持续落实好执法普法,把相关法律问题对当事人讲清楚、向社会宣传好,增强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仰,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社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