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为了57户居民的切身利益

  发布时间:2022-10-20 11:06:42




    “感谢法院的法官,通过这几年的努力,保障了我们小区57户居民的合法权益,帮我们把产权证办下来,现在孩子也能上学了!”

    “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是我们的职责,谢谢你们理解和支持法院工作,让我们一起努力,共建和谐社会。”法院院长田策诚恳的向送感谢信的群众代表表示。

    10月19日,宁陵县建设西路法院门前唢呐声声、锣鼓阵阵。原来是该县某小区57户居民代表,将一面上写“依法为民做主 执行替民解忧”的锦旗和一封大红感谢信送到了县法院领导手中,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事情还要从 2014年说起,被告某小区建成后,因开发商变更,导致小区业主多年来无法办理产权证。此外,部分业主的房款差价开发商也未予退还。

    业主找开发商协商,但开发商表示,需要业主按照每平方米200元的标准再交一笔费用,才能协助业主办理产权证。多次协商无果后,2019年该小区57户业主到法院起诉。同年4月,宁陵县法院通过审理后做出一审判决,某小区分别返还57户居民的面积差价共22万元。于判决书生效后30日内为57名原告办理房产证。

    然而,法院判决生效后,被告某小区开发商迟迟不予履行义务。2019年8月,57户居民申请强制执行。8月初,法院执行局立案执行。

    这57户的案件转到执行局,吕峰和同事们分为三组,先找到房管部门和不动产部门,请求协助办理产权证。但是不动产部门反馈说,因为该小区开发商一直没有缴纳增值税,无法配合法院办理产权证。

    眼看执行走进了死胡同,吕峰决定转变思路。他和同事们把判决书、法律文书等文件交给相关部门。经过数次协调,多方达成共识,不能因为开发商的过失让57户业主拿不到产权证。最终,相关部门同意让业主先行缴纳契税和维修基金,把产权证办下来,开发商应缴纳的增值税由税务部门另行追缴。

    后来,法院及时安排执行法官重新排查某小区开发商的财产线索,结果发现其有租赁门面房收入16万元,执行法官随即冻结扣划,基本上让涉案金额的“大头落地”。

    “这个小区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在执行过程中,我们积极了解业主诉求,掌握办证难点,协调县、市级相关部门,总算把问题解决了。”执行法官吕峰说。

    “全力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吕峰说,通过执行帮助胜诉当事人兑现合法权益,就是他们工作的价值。做好一名执行法官不容易,需要不断深入案件,反复和当事人沟通、协调、交涉,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真正得到实现。执行过程中,有时会受到被执行人的恶语和威胁,也会因一时执行进展缓慢而收到申请执行人的投诉。加班加点、攻坚克难是执行法官的常态。他们用实际行动兑现着解决执行难的诺言,守护着大家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杨珂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