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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婚约财产起纠纷 现场履行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3-01-17 17:38:18


    婚约财产案件往往涉及当地风土人情,多数情况比较复杂,两个人关系的终止,往往上升为两个家庭的矛盾。此类案件的审判需要经验与耐心,本着“案结事了人睦”的目标,要尽最大努力化解双方矛盾,进而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

    临近年关,宁陵县人民法院柳河法庭圆满促成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的履行,用实际行动保障了当事人的应有权益,维护了生效法律判决的司法权威,践行了“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服务宗旨。

    案件回顾:原告黄某与被告人赵某经熟人介绍相识,于2022年2月份订婚,黄某共计向赵某下彩礼共计20余万元。订婚后,二人一同前往外地务工,本应该靠着共同奋斗创造幸福生活的两人却在务工期间感情发生了变化。随着同居期间双方矛盾的不断出现,最终这段感情也不欢而散,让二人原计划于同年举办的婚礼也化为了泡影。之后,黄某要求赵某返还订婚给予的彩礼款,在双方协商未达成一致的情况下,2022年10月,黄某于一纸诉状将赵某及其父母三人起诉到宁陵县人民法院,同时申请了对赵某及其父母三人银行账户存款的冻结。宁陵县法院柳河法庭承办了本案的审理,在武洋法官的带领下,对案件事实进行了充分的了解,结合本案案情及本地民俗对案件进行了公开审判,并依法作出判决。

    判决生效后,被告赵某及其父母一直未履行返还原告黄某彩礼款13.2万元的判决内容,原告黄某无奈想要通过法院的执行程序维护自己法律权益。承办本案的柳河法庭武洋法官在了解情况后,及时的与被告人取得联系并询问了对判决书的履行情况。被告人赵某出于对武洋法官的信任,继而表达了自己内心的顾虑,希望能在法庭的监督与见证下返还黄某的彩礼款。在征询了原告黄某的意见并取得同意后,武洋法官将双方当事人约到法庭办公室,在工作人员的见证下被告人完成了对黄某彩礼款的返还,黄某也当场提交了对被告人银行账户冻结的撤回申请,随后柳河法庭加班加点为当事人依法出具了裁定书。

    在审判实践中,婚约财产纠纷是双方当事人矛盾非常尖锐的案件类型,案件诉至法院前大部分都是双方当事人已经产生较大分争,矛盾不可调和。在受理此类纠纷案件中,宁陵县法院一直将最大程度消除矛盾、实现和解作为案件审判的解决目标和价值取向,在案件审理中将法律权威的刚性与法官情怀的柔性有机结合,最终化解双方矛盾纷争。

    法官寄语:现实生活中,因婚姻索要高额彩礼,给广大农民家庭造成了沉重负担,不少人因婚致贫,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由此产生纠纷、闹上法庭的案例也屡见不鲜。广大家庭在为儿女缔结婚姻时,应充分尊重法律与公序良俗,正确认识彩礼意义,坚决遏制“高价彩礼”陋习,移风易俗,营造文明新风。

责任编辑:边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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