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书记员如何做好工作,上周在书记员会议上刑事庭陶秋琴已经做了详细陈述,包括要有责任意识、有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团结意识、学习意识等,对此比较认同不再赘述,同时就自己日常的工作方式和小技巧来说,补充一下,就是在日常工作过程中,要注重衔接,注重记录,不仅是书记员,法官助理也一样,就是一个案件在交接过程中,尽可能的把自己已经做过的工作告知对方,比如案件已经调解过了,可以将双方的意见记录在档案袋上,这样开展下一步工作时咱们每一个人都有了切入点,也避免做重复工作。还有就是通知当事人时可以将代理人及联系方式直接写在档案袋上,这样每次通知时比较方便,案件报结录入信息时也能够节约时间。如果遇到第二天需要处理的事情较多时,可以通过轻重缓急的方式,将需要做的工作记录到本子上,有针对性的去安排时间,也能提高一定的工作效率。
因为秋琴已经说的很全面了,在此我主要针对法官助理如何做好自身工作,结合自身经验,说一下看法。
我认为法官助理的工作职责,重点在于协助,主要包括以下事项:
1.审查诉讼材料,找出争议焦点,归纳证据并组织庭前交换证据,这样可以缩短开庭时间,提高庭审效率,减轻法官当庭审查大量证据的压力,对需要当事人庭后补充的材料也能当庭告知并听取双方意见,避免多次开庭,增加当事人诉累;
2.组织调解,从四个法庭审理的案件来看,可调解性较高,尤其是离婚案件,不能单纯的追求结案率,要给双方充分表达自身意见的时间,当事人意见表达完后,方便找到纠纷的矛盾点,便于调解;调解过程中应保持中立态度,对双方不合理的地方予以引导,避免自己成为“一方代理人”;
3.接待案件当事人,对当事人不了解的地方进行答疑解惑,保持态度谦逊,避免因不了解产生对法院不好的印象;
4.依法调查、收集、核实有关证据,对自己无法确定效力的证据材料,应当及时询问承办法官的意见,对确需法院核实的材料及时核实调查;
5.办理委托鉴定、评估等事宜。就健康权、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等侵权案件,涉及鉴定的,应首先审查是否有鉴定的必要性,确需鉴定的应及时向承办法官汇报,并组织双方质证。因质证不同于开庭,实践中我建议可由法官助理自行通知当事人并组织质证,制作笔录,备齐材料后转交技术科,减轻法官和书记员的工作量;
6.协助法官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对当事人申请保全的,及时核实保全的必要性,对保全提供的担保材料进行核实,确需保全的及时下发保全裁定,对不符合保全条件的,做好解释工作;
7.根据法官授意草拟法律文书。起草法律文书能最直接的反映法官助理的法律知识储备,对自己无法判断的要及时征询承办法官或其他同事的意见,对发现的未审查事项,也要尽快补充调查。同时,应自行做好文书的校对工作,避免错字、歧义的出现;另外建议法官助理在起草文书时,对于证据材料较多的,直接将证据材料进行排序,即方便查阅,也方便书记员装订卷宗。
8.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辅助性工作,比如写宣传稿,报送相关数据、庭内内勤事务等,目的是让法官能够处于指导的地位,法官助理不能仅局限于办好自己手里的案件,而应该不断去接触庭内的大小事务,完善自己各方面能力,为将来成为一名称职的法官做足准备。
从法官助理的工作内容可以看出,平时工作中要注重增强自己的责任心,并不断学习,更新知识储备,注重团队意识,与书记员和法官相互配合,提高审判效率,辅助法官做好庭内各项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