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为我追回孩子的抚养费,孩子生活无忧了!”2月14日,申请人马某在宁陵县人民法院领取案款时,对执行法官吕峰感激不已。
原来2021年赵某诉马某离婚纠纷一案经县法院组织调解,两人自愿离婚,婚生次女由马某抚养至成年,赵某同意每年支付孩子10000元抚养费。调解生效后,赵某未按调解书内容支付抚养费,马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阶段,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赵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可赵某以种种理由拒不履义务,最后电话也不接,玩起了“消失”,躲避执行。执行法官经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后并未发现其有财产可供执行,执行法官又几次来到被执行人家中也是无功而返。
近日,申请人马某向吕峰提供线索,发现被执行人赵某春节回来过,具体情况不知。吕峰马上带两名法警,在赵某的居所蹲守,果然13日晚上待到十点多时,执行干警将回到家的赵某逮个正着。将赵某拘传至法院后,执行法官向其宣讲法律知识及当“失信人”的种种限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赵某终于意识到错误,赶紧支付了孩子抚养费,并且承诺以后一定按时支付不再拖欠,该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