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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健康权纠纷执行难 用心执行获点赞

  发布时间:2023-03-17 10:38:29



    3月16日,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经过宁陵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张光辉法官的耐心劝导、多方做工作,终于得以和解执结。

    基本案情

    原告盛某跟随被告陈某在宁陵县东关清理拆迁现场干活,2022年2月20日,在清理拆迁现场干活时,被告朱某开着挖掘机也在清理现场,虽提示让周围干活人员小心,但由于挖掘机碰到了楼板,楼板还是砸伤了原告,原告被送到宁陵县医院救治,后又转院。后经鉴定盛某构成10级伤残,因赔偿未达成一致意见,原告起诉至法院。法院最终判决两被告共同赔偿原告各项费用111367.66元。由于被告一直拖欠不履行义务,原告无奈之下于2023年2月24日申请宁陵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阶段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张光辉第一时问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法律文书,并多次到被执行人家中了解情况。又通过网络查控对被两执行人的存款、车辆有价证券等财产情况进行了查询,又向被执行人住所地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进行了查询。通过多种执行措施向两人施压,以期能严重影响到被执行人的正常生活。3月6日又将被执行人拘留。拘留后,执行法官积极与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家属联系做工作。3月10日在拘留所对被执行人询问,朱某表示可以支付案件款项的一半,陈某表示可以拿出三万元,剩余的款项将尽快归还。执行法官通过来回做工作,申请人盛某也表示同意和解意见。3月16日申请人盛某来到执行局领取走了七万余元的执行款,剩余款项陈某将于2023年9月29日之前支付完毕。此案得以顺利和解。

责任编辑:葛红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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