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上午,宁陵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吕新杰收到一件来自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的快递,打开后,原来是从北彊边城寄给他的锦旗和感谢信。
这面锦旗里面有着什么样的故事,当事人为何从这么远的地方寄来锦旗。
原来早在2014年2月11日,原告商丘市新鹏泰塑料编织有限公司(地址在宁陵县柳河镇)与哈尔滨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一直有业务往来,后来在一次签订塑料编织袋购销合同后,原告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供货。被告出具了还款计划,剩余29万元经原告多次催未归还.原告于2019年7月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于2020年1月判决被告某公司七日内向原告支付货款29万元,被告到期未履行判决义务,原告于2020年9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经网络查询和现场查询,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此案终结执行程序。2021年3月份申请人向法院申请追加未实际出资的股东牛某(法定代表人)、李某、史某、孙某(法定代表人之妻)为被执行人,法院依法追加并送达各个当事人,执行过程中,依法查封、冻结被执行人李某、史某名下财产,2021年12月,李某以不知道自己是股东,工商签名是伪造为由,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法院受理后,于2022年11月驳回执行异议之诉。2022年12月李某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牛某的行踪,申请法院采取相关措施,法院经过合议后认为,牛某是合同签订及实际欠款人,决定再赴黑龙江哈尔滨异地执行,2023年3月4日,吕新杰带领王某,史某来到哈尔滨,尽管中原大地春风拂面,可是在哈尔滨,却是白雪皑皑,寒气逼人。3月5日,三人不顾旅途疲劳,下火车后直扑老赖藏匿之处,将躲避达5年之久的牛某抓获,吕新杰法官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讲明利害,经过一天一夜的沟通,牛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于3月6日分批履行了执行款共计30万元,至此,一场跨度九年的买卖合同案件全部执行完毕,双方当事人均对执行程序、措施表示满意。
为了表达对人民法官的感激之情,当事人李某从哈尔滨寄来了锦旗和感谢信。信中写道:“我深切感到了人民法院为人民,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特别是三位法官全身心投入到执行工作中,使我们深受感动!虽然相距千里迢迢,我们寄去锦旗和感谢信,向三位法官表示崇高的敬义!”
这就是人民法官,他们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法官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捍卫了宪法和法律的尊严,那一面面锦旗就是最好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