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吕法官,我们两人的借款纠纷得以和解”原、被告两人都激动地向法官吕新杰表示感谢。这是4月19日发生在宁陵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真实的一幕。
原来,在2017年至2018年间,被告华某与其丈夫裴某在睢县尤吉屯乡经营批发销售电动车,原告陈某经营水电装修,两家店铺相邻。2018年2月,裴某向陈某借款5万元,并出具借条一份。此后不久裴某因故去世,陈某向被告华某催要借款无果后,起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华某应支付借款5万元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华某没有履行义务,陈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经过执行法官走访了解,发现被告并非不愿意偿还债务,而是家里实在困难。因被告的丈夫裴某去世后,生意无人经营而华某还要一人带着个三岁多的女儿生活,日子过的很是艰难,对于这笔欠款实在有心无力。法官看在眼里,并积极向申请人陈述被告家的情况,陈某表示原来两家做生意都是邻居,发生这样的事情自己也能理解,就同意了做出让步。经过法官的调解最终两人达成协议,原告愿意让被告少还1万元并且不要利息。此案就此和解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