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案件当事人陈某来到宁陵县人民法院,将一面带有“公道人心,公正执法”的锦旗送给了执行法官。副院长翟建伟、执行局局长张庆生、执行法官吕新杰在法院大门口,接受了这面带着满满感激之情的锦旗。锦旗虽轻,却承载着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可和对法官最真切的感激之情。
事件的起因是2017年和2019年被告卢某、孙某分两次向当事人陈某共借了7万元,双方协议借款并约定了利息,但借款经多次催要没有归还,陈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卢某、孙某应返还陈某借款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卢某、孙某没履行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吕新杰积极与两被告人沟通,询问至今不还欠款的缘由、告知被告欠债不还的法律后果,经过吕新杰不断的努力做工作,最终两人和陈某达成协议,还了欠款5万元,另余部分以每月付5000至借款还清,案件至此结案。
“非常感谢法官帮我要回了欠款!”当事人陈某握着法官的手激动的说到。多年的债款要了回来,当事人陈某的脸上露出了幸福的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