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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陵县法院积极开展“6.5”环境日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3-06-05 08:54:28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倡导生态文明理念。6月5日上午,宁陵县人民法院组织五名法官,在清水河文化广场积极开展“6.5”世界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

    法官们在活动现场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以案说法,宣讲环境保护法律知识,耐心解答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并向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各种环保宣传资料,讲解大气污染防治、绿色低碳生活及垃圾分类等环保知识,提升人民群众对环保的认识和理解,以实际行动实现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向转变。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30余份,接待咨询群众20余人次。通过宣传活动,让广大群众了解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并从自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共同履行环保责任,呵护环境质量,共建美丽宁陵。

    近年来县法院持续推动环保宣传工作常态化,依法妥善处理好各类涉环境资源类案件,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司法力度,宣传活动对今后法院开展环境保护工作具有推动作用。

责任编辑:葛红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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