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上午,宁陵县人民法院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商组通[2018]31号)文件精神,组织各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院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了学习。
本月“主题党日”活动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为主要内容,各支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第十一、十二、十三、十四部分内容。并组织党员开展学习交流、领学主要篇目,每名党员结合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交流学习体会和收获感想。
各党支部根据要求,组织党员全面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切实保障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党组织要落实“双报到”要求,主动与社区对接,安排专门力量支援社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以防范低温冰冻灾害的成果检验主题教育成效。
各党支部认真做好2023年度党建工作总结的同时,讨论制定了2024年党建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