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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宁陵县法院执行局:涉民生案件用心办 

  发布时间:2023-12-20 14:10:07



    “为我的案件你们不知跑了多少趟,能让他(主动)履行义务,真是了不起!”12月20日上午,案件当事人邵某冒着寒风来到宁陵县人民法院,将一面带有“公正执法,公道人心。廉洁高效,倾心为民。”的锦旗送给了执行法官。执行局局长张庆生、执行法官吕峰在法院大门口,接受了这面锦旗。

    原来当事人邵某与范某某侵权责任纠纷一案,起因是邵某的父亲(已死亡)受雇于范某某,从事农村房屋建造,其为力工工种,为范某某提供劳务已有一年之余。2020年10月8日下午,邵某的父亲与工友和范某一同前往建筑工地,在不到建筑工地20米处骑车摔伤,随即被送往医院救治,经抢救无效死亡。在处理完丧葬事宜后,邵某与范某某协商赔偿事宜。但范某某认为自己不应赔偿,故产生纠纷。法院经审理认为,范某某与邵某的父亲双方是劳务关系,案件在上班期间发生,故范某某应赔偿邵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死亡赔偿金及安葬费和精神抚慰金共计10万余元。后范某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范某某拒不执行判决,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因为这样的涉民生案件,无论涉案标的多少,无论案情简单或复杂,都是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大事,每一起看似这样小案的背后,都蕴藏着人民群众对法院公正司法的期待。因此,用法、用心、用情办好这样的案件都是对人民群众的热切回应。于是执行法官吕峰不厌其烦做范某某工作,又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而带来的后果相劝。最终范某某答应与邵某协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此案得以顺利和解。

    当事人邵某在拿接到赔偿款后,非常感谢执行法官的耐心执行,特地到法院为执行法官送去了锦旗。    

    锦旗是当事人对法官公平工作办案的认可,也是对承办法官的一种鞭策。民生案件不仅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社会基层治理的和谐稳定。下一步,宁陵县法院将继续坚持“小案事不小、小案用心办”的工作理念,持续发力,及时为申请人兑付执行案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责任编辑:葛红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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