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宁陵县人民法院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商组通〔2018〕31号)文件精神,组织各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院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了学习。
本月“主题党日”活动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主要内容,各支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第十五、十六、十七、十八部分内容和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3年12月发布)。按照豫教组发〔2023〕21号文件要求,组织党员开展学习交流、领学了主要篇目,每名党员结合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交流学习体会和收获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