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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宁陵县法院执行局快速执结工程款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24-02-28 11:45:25



    “感谢法官,公正高效办案,认真耐心地审查我们提供的证据,为我及时要回了工程款。”2月27日上午,当事人邵某将一面写有“捍卫正义维护公平,法知精湛品德高尚”的锦旗送给了执行法官。

    邵某与梁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案件的起因是当事人邵某之前是梁某建筑工地上的施工人员,两人签有合同,梁某承诺在工程结束后会一次性结清工程款七万余元,但在工程结束后梁某只支付了两万元,剩余的工程款梁某多次以各种理由推脱。双方协商无果后,邵某起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梁某未履行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与被告人沟通,询问至今不还欠款的缘由、告知被告欠债不还的法律后果。通过积极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梁某一次性还清了剩余的工程款,案件至此结案。

    在今后的工作中,宁陵县法院将进一步践行能动司法理念,创新工作举措,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质效,将胜诉判决及时兑现成真金白银,让人民群众 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葛红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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