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民权县顺河乡村民赵某手里捧着一面鲜艳的锦旗来到宁陵县人民法院的大门口,喜笑颜开地连声向执行法官吕新杰表示感谢:“感谢执行法官的高效执结,让我的欠款能够这么快的到账。”
案件的标的是5000元。起因是当事人赵某的车辆通过孔某出售给第三人,第三人将购车款4万元支付给孔某,但孔某只支付给赵某3万5千元,剩余的5千元一直没有交付,赵某索要无果后起诉至法院。但判决 生效后,孔某未履行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与被告人沟通,告诉孔某不应因为一点钱而做个失信的人。后经过耐心和解,孔某认识到错误,并一次性归还欠款5千元。
一面锦旗承载了人民群众对法官的赞誉和谢意。下一步,宁陵法院将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不断创新执行方式方法,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不因小标的而懈怠执行,因为小标的,也是大名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