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提高网络司法拍卖工作质量与效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拟从已建立的“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名单库”中择优选定本院拍辅机构。
一、征选办法
面向社会,以公告方式公开征选条件,在已经确定的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名单库中择优确定3家拍辅机构签订委托服务协议。
二、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征选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机构在中院党组领导下,成立征选工作领导组,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翟建伟任组长,执行局长张庆生任副组长,执行局、综合办公室、政治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执行局,办公室主任由张庆生担任,具体负责统筹安排拍辅机构各项评选工作;成立征选工作评选小组,具体负责拍辅机构评选工作,并将评选结果报征选工作领导组。
三、评选小组
评选小组成员由执行局、综合办公室、政治部等相关部门指定专人作为评选小组成员,在评选组领导下开展拍辅机构评选工作。
派驻纪检组派人全程监督。
四、评选办法
由评选工作领导组制定评选办法及评分标准,由评选小组根据申请机构提供的资料,在机构规模、从业经验、制度建设、执业能力、拍辅收费价格等方面根据评选标准逐项确定分值,综合评定各申请机构得分。
五、选定机构
(一)确定参选机构。根据已经入库的10家拍辅机构申报情况,确定参选的机构名单,并将参选机构名单在法院官网及媒体公告7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机构确定为参选网拍辅助机构名单。
(二)确定签约机构。由评选小组根据评选办法及评分标准,对参选机构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拟签约拍辅机构名单,并将拟签约拍辅机构名单在法院官网及媒体公告7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机构确定为签约机构名单,并报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三)签约。根据评定结果,本院与选定拍辅机构签订委托服务协议。同时在本院官网予以公布,并报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备案。
附1.关于公开征选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机构的公告
2.评选办法及评分标准
3.关于“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名单库”的入库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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