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伊始,万象更新。宁陵县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们以饱满的热情和昂扬的斗志迅速投入工作,开展新春集中执行行动,打响新年执行“第一枪”,力求实现新春执行“开门红”,为胜诉当事人及时兑现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新的一年里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力度与温度。
2月6日清晨,当大多数人还沉浸在新春的喜悦与温馨之中时,宁陵县法院的执行干警已整装待发。此次集中执行行动,重点针对长期未结的涉民生、涉金融等案件,旨在通过强有力的执行措施,依法打击被执行人的逃避执行行为,维护法律权威。
随着执行局长张庆生一声令下,数辆警车呼啸而出,奔赴各个执行现场。在石桥镇乔庄村,执行干警们来到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乔某的住所。此前,法院判决乔某偿还农业银行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9万余元,但乔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执行干警多次上门寻找乔某,均未见到其本人。此次新春执行行动,执行干警提前掌握了乔某在家过年的线索,果断出击。到达乔某家门口后,执行干警敲门表明身份,告知乔某抗拒执行的法律后果。乔某一脸无奈地站在门口。执行干警严肃地向他宣读了相关法律文书,并告知其若再不履行义务,将面临一系列严厉的强制措施。乔某见无法逃避,最终承认错误,并当场联系家人凑齐了2万元执行款,剩余款项也与申请人达成了还款协议。
此次新春集中执行行动,共出动执行干警20人次,车辆6台,拘传被执行人5人,拘留2人,履行完毕1件,和解2件,执行到位20余万元,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们充分运用多种执行手段,刚柔并济,既对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形成强大威慑,又注重人性化执法,积极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最大限度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每一个执行案件的背后,都承载着当事人对公平正义的期盼。新春执行“开门红”的背后,是执行干警们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不辞辛劳、连续奋战的身影。他们用实际行动诠释着司法为民的宗旨,捍卫着法律的尊严。新的一年,宁陵县法院执行局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方式,努力破解执行难题,让人民群众的胜诉权益早日得到实现,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