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宁陵县法院开展了集中大执行行动。此次行动聚焦民生案件、金融债权案件以及长期未结案件,取得了显著成效。
执行现场一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与张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生效后,张某未积极还款。前期经过多次做工作,张某陆续归还了两万元,通过今天的集中执行活动将被执行人拘传至法院后,承办法官向被执行人告知拒不履行后果,劝其履行债务,迫于强大的执行压力,被执行人张某当即履行25万余元,案件执行完毕。
执行现场二
农村信用社与史某借款纠纷一案,在赵村乡将史某拘传至法院,到达法院后,史某当即联系家人,还款两万余元,剩余借款与农村信用社达成和解。
此次集中执行行动,共出动执行干警20人次,车辆6台,拘传被执行人3人,拘留1人,执行到位25余万元,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们充分运用多种执行手段,刚柔并济,既对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形成强大威慑,又注重人性化执法,积极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最大限度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县法院将以此次集中大执行专项行动为契机,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方式,完善执行长效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同时,法院还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安、银行、税务等部门的协作,形成执行合力,切实解决执行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