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执行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破解执行难题、规范执行流程、提升执行质效,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司法公信力,10月21日,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孟丽、综合处处长王晓辉、副处长高蓝盾一行专程前往宁陵县人民法院,开展执行工作专项督导调研。宁陵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昊,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翟建伟,执行局局长张庆生及执行局各团队负责人参会,围绕执行工作痛点、难点问题展开深入交流。
会上,孟丽局长首先结合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整体数据,对宁陵县法院当前执行工作形势作出精准研判。她指出,宁陵法院在案件执结率、实际到位率等核心指标上虽有进步,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并就下一阶段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强化终本案件精细化管理,严格落实终本案件“一案一账”制度,定期开展终本案件回头看,对具备恢复执行条件的案件第一时间启动恢复程序,杜绝“一终了之”;二是提速涉民生案件执行,针对劳动报酬、抚养费、赡养费等涉民生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优先立案、优先调查、优先处置财产,确保胜诉当事人尽快实现权益;三是规范执行行为全流程,要求执行人员严格遵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纪律》,规范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做好执行全过程记录,杜绝超范围执行、乱执行等情况。
针对中院提出的要求与建议,马昊院长代表宁陵县法院作表态发言。他首先深入剖析了本院执行质效存在问题的根源,结合中院总体工作安排,对下一步执行工作作出部署: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制定“执行质效提升责任书”,将核心指标分解到各执行团队与个人,实行“周通报、月考核、季总结”,考核结果与绩效评优直接挂钩;二是创新执行手段,加强与公安、不动产、金融机构等部门的数据共享,运用“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扩大财产查询范围,同时探索“以物抵债”“信用惩戒+正向激励”等方式,提高财产处置效率;三是强化协同联动,建立执行联动机制,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形成打击失信人合力。
马昊院长表示,宁陵县法院将以此次中院督导调研为重要契机,坚决落实各项工作要求,以“钉钉子”精神细化工作举措、补齐工作短板,凝心聚力推动执行质效全面提升,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