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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陵法院三项措施加强涉困难群众案件办理

  发布时间:2010-02-08 10:07:19


    春节临近,为保障困难群众过个舒心、祥和的节日,宁陵县人民法院采取三项有力措施,加强对涉困难群众案件办理。

    一是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对不能缴纳诉讼费用的困难群众,依法实施诉讼费用的缓、减、免,同时积极协助当事人向基层组织或政府相关部门申请社会救助,对特别苦难的群众安排人员做好慰问,鼓励干警捐赠衣被食物。

    二是大力推行速裁“绿色通道”。对简单、小额的案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快速处理,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案件尽量实行当庭裁决;对当事人外出或行动不便的案件和偶发的相邻纠纷案件,安排到村组现场巡回开庭,尽量做到当天受理、当天开庭、当天结案。  

    三是特别注重矛盾化解和权益维护。发动社会法官、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强化人民调解和诉讼调解的合力作用,提高自动履行率,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对已经法院裁判、无能力全部履行的案件,尽量促进双方和解,作出部分履行;对故意拖欠或者逃避执行的案件,依法严厉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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