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后初晴,清风拂面,澄澈蓝天与翠绿景致相映成趣。8月13日,宁陵县人民法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8月15日正式施行为契机,组织干警走进迎宾公园,开展生态环境法典集中普法宣传活动,以司法力量守护绿水青山。
活动现场,干警们依托雨后公园良好自然环境,向游园市民讲解《生态环境法典》立法意义、核心条款,围绕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侵权维权等热点以案释法,耐心解答群众法律疑问,发放普法宣传资料,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与此同时,诉讼服务大厅内同步开展常态化普法。面对前来办理立案业务的群众,窗口干警在立案间隙,主动向当事人普及生态环境相关法律规定,讲解破坏生态环境需承担的法律责任,让生态法治宣传融入立案服务全过程,实现普法便民“零距离”。
此次宣传活动将户外实景普法与窗口阵地普法有机结合,让生态环境法律条文走出纸面、走进群众,有效提升群众知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