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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陵法院七项措施确保“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取得成效

  发布时间:2010-03-02 15:31:03


    为确保“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取得成效,宁陵法院党组高度重视,采取七项措施,确保活动效果。

    一是建立组织,加强领导。成立以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慎祝为组长的活动领导组,并成立立案、审判、执行、宣传四个工作组,对涉及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分工负责。

    二是开通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的绿色通道。对于涉及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做到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可以采取预约立案、上门立案、电话立案、网上立案、节假日立案等方式,对经济困难的农民工可以减、缓、免交诉讼费,确保该类案件及时、快速办理。

    三是对涉及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坚持开展巡回审判,加强调解。主管副院长要和承办案件的法官一起深入到企业、建筑工地现场办公,就地办案,加强与企业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包方协调,尽最大努力调解结案。

    四是抽调素质较高的法官和调解能手成立速裁合议庭。对于涉及农民工工资的案件速立、速审,尽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确保案件的社会效果。

    五是成立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的专门执行组。执行局组织得力人员专门执行涉及农民工工资的执行组,车辆、人员、设备优先由其使用。

    六是建立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台帐。当案件进入程序后,对案件建立台帐,责任到人。

    七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因工资拖欠影响生产生活的农民工,法院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从司法救助金里先垫付其部分工资,待案件执行结束后再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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