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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陵法院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发布时间:2010-03-09 15:54:30


    宁陵法院为加强全体法官及工作人员思想政治和理论学习工作,建立了行之有效的符合该院特点的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工作制度,形成了科学、高效、统一的思想政治和理论学习工作网络,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工作在审判及各项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一、组织领导

    1、该院把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工作放在了院党组、党团支部建设的重要议事日程中。由党组书记、院长亲自抓,党组支部密切配合,政工科负责安排落实。紧紧围绕“教育、管理、培训、监督”四个环节全方位开展工作,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措施 、有检查、有总结。

    2、院领导和各部门的负责人自党地把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作为了自己的重要岗位职责,把抓审判业务工作与管人、管事、管思想、管学习教育统一起来,贯穿于该院各项工作的全过程,使院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成为会做思想政治工作的行家里手,学习政治理论的带头人。

    3、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先进的典型激励人。

    4、把做思想政治工作的实绩的组织政治理论学习作为考核和检验各部门负责人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的一项内容.

    二、 学习内容与计划

    1、学习结合形势、任务,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主要采用全院统一安排集中学习、集中辅导、专题讲座。各部门或党团组学习和平时自学等相结合的方法。

    2、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

    3、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党规、党纪等有关文件并注重学习业务书刊、报纸、杂志,掌握了解好经验、好典型、好事例和国际、国内的形势与任务。

    4、结合人民法官具备的素质和人格形象以及廉政勤政与严肃执法的关系,开展爱祖国、爱社会主义、爱集体“三热爱”学习活动。

    5、围绕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以专题讨论形式进行自我学习教育。

    三、  要求与目的

    1、每周五上午由政工科统一组织集体学习,有特殊情况没有参加学习,政工科另行安排时间补课;院内各部门每月至少安排三次部门集体学习;基层法庭每周至少安排一次集体学习;个人每周不少于2小时自学。

    2、个人学习要有笔记和心得体会,集体学习必需有详细的学习记录。

    3、学习笔记全年院领导和中层以上干部不得少于1.5万字,其他人员不得少于1万字。

    4、学习体会部门负责人以上的领导不得少于3篇,其余人员不得少于2篇,每篇不得少于1千字。

    5、学习要制订学习计划。院内有全院计划,部门有部门计划,个人也要有自学的计划。

    6、各部门要办好学习园地和橱专栏窗等阵地,做到更换及时,内容新颖。专栏、橱窗每年各部门不少于4次,每次由政工科进行登记。

    四、检查、考核

    检查、考核每半年由政工科牵头对全院的学习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和考核,党团支部、纪检、监察部门配合,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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