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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陵法院执行局三项措施加强学习

  发布时间:2010-03-19 08:31:22


    宁陵法院执行局针对执行工作外出多、坐不下的特点,制定了三项措施确保了学习效果。

    一是保证充足的学习时间。每周五下午为集中学习时间,在参加完院里组织的集体学习后,局里再组织学习。下午与执行工作冲突的,要及时补学。对因特殊情况缺课的,根据其本人缺席的时间和学习课目,安排同等的时间和学习课目予以补课。在学习形式上,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严格按照学习计划抓落实。

    二是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加强学习。执行局办公室充分发挥网络优势,将有关文件以及对这项活动的各项要求及时在网上进行发布,干警可以随时通过网络进行阅读、学习和了解,实现网上资源共享和思想交流。

    三是定期检查督促。实行签到制度,由本人填写签到表,干警不得无故缺席,特殊情况需请假的由执行局长批准。执行局领导全面掌握活动进度,发现问题责令整改,并及时提出建议。办公室定期检查学习笔记,并将活动开展情况与岗位目标考核奖惩挂钩。三项措施保证了学习的质量和效果,提高了干警开展活动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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