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三月,正是春耕大好时机,宁陵县人民法院想方设法方便农民诉讼,节约农民时间,确保不因诉讼延误春耕生产 。
从立案源头起,针对涉农案件时效性强的特点,为农民开辟涉农案件“绿色通道”,开展上门立案,电话立案。同时在立案过程中,实行立案调解速裁机制。对能及时调解的矛盾,当即制作调解书并当庭送达。
在审判涉农案件过程中,实行繁简分流,进行高效审判,做到快审快结。对法律没有规定一定要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均采用简易程序审理,提高审判效率,节约农民时间。对因“春耕”而没时间到法院的当事人,该院法官还主动到农民家中了解情况,积极调处纠纷,方便农民诉讼。柳河法庭、张弓法庭还灵活安排开庭时间,利用农民群众相对空闲的早、中、晚时段就地巡回开庭,就地解决纠纷,尽量减少农村当事人往返奔波。
开展涉农案件的集中执行活动,帮助农民及时收回资金,确保有更多的资金投入春耕生产。在执行过程中慎用强制执行措施,注重法制宣传,充分利用各方力量尽量协调,尽量做好思想工作,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防止因强制执行而影响春耕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