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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陵县法院四项措施树廉政清风

  发布时间:2010-04-08 11:02:00


    近年来,宁陵县法院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重要位置,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规定,该院连续多年来未发生违法违纪现象,被县委县府联合授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思想上绷紧“廉政弦”。该院高度重视“五个严禁”的贯彻落实,以学习为基础,以教育为手段,以措施为保证,不断丰富学习载体。通过收看廉政教育警示片,廉政报告会、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正面教育与反面警示相结合的形式,牢固树立干警廉洁司法的意识。

    二是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通过建立廉政责任制,从制度上保障廉洁自律工作。监察室要求各部门负责人分别与院党组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有效机制,在干警的思想中筑起一道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

    三是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成立纪律检查小组专门对工作纪律、审判纪律进行不定庭、不定期检查,检查情况在内院内通报,不定期进行查岗,对干警每月日常考勤,每周学习考勤都进行通报,2009年全年共下发通报38期,确保公正廉洁司法内化为法官的自觉行为。

    四是拓宽社会监督渠道。采取重点抽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每月定期从审结、执结的案件中,按照不低于1%的比例回访案件当事人,征求他们对法官廉洁执法及审判作风方面的意见。定期召开执法执纪监督员座谈会,认真听取各位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定期通报并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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