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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陵法院“学习型法院”建设取得成效

  发布时间:2009-07-30 16:12:48


    为全面提升法官素质,提高法官整体水平,宁陵法院自2007年底提出“创建学习型法院,争做学习型法官”口号,为给干警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条件,去年该院通过努力取得了最高人民法院资助的图书建起了全市唯一的一家标准图书室,并又拔出专款用于教育培训和创建学习型法院的相关活动。

    在创建学习型法院过程中,院领导班子成员既是学习型法院建设的对象,又是学习型法院建设的组织者和领导者,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学政治理论,学法律知识,率先总结学习成果,带头撰写调研文章。通过深学政治理论,精学本职业务,勤学修身知识,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增强了驾驭全局、协调各方、解决矛盾的能力,适应时代前进的新要求。中层干部坚持做本庭室的榜样,组织完成本部门的学习任务,紧密结合审判实践,突出学习创新,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勇于探索,谋求新思路,闯出新做法,创造新成果。坚持“自学为主、培训为辅、领导带头、共同提高”的学习方针,把学习作为一种觉悟、一种修养、一种境界和责任,以对党的事业、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学习,以实际行动带动了广大干警的学习,在全院形成了学习的风气、研究的风气、探索的风气、实践的风气。

    丰富多元的学习载体是创建学习型法院的基础,该院采取灵活多样、不拘一格的学习形式,激发干警的学习兴趣,调动干警的学习积极性。一是“请进来”学,不定期邀请专家学者上辅导课,让干警及时了解国际国内形式,开阔眼界,增长见识。二是“走出去”学,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干警到外地法院参观考察和学习调研,送业务骨干轮流到外出深造。三是“赛中学”,每月对裁判文书进行评查评出优秀文书,做最佳样本,由干警为评委进行“品头论足”“说长道短”,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四是“干中学”,根据干警不同岗位、职责、年龄层次量身裁衣,确保学习有针对性,既“吃得饱”又“消化好”。

    开展创建学习型法院以来,宁陵县法院队伍形象整体有了新变化,取得了四方面学习效果:执法水平明显提高。在编的86名干警中,有法院大专以上学历的已占80%,执法水平上升了案件质量也随之大幅上升。执法为民理念进上步加强,通过学习干警有了高尚的道德情操,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到一切从社会公正和人民根本利益出发思考处理问题。干警不分昼夜,加班加点扑在案件上的屡见不鲜,干警综合素质得到明显提升。通过深入、广泛学习,干警思考能力、创新能力、理论指导实践能力进一步增强。能够不辱使命,勇挑重担服务大局有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队伍形象大大提升。干警在审执案件中,能够准确使用法律语言,杜绝生、冷、硬、推。干警精神面貌有了新变化。据统计,两年来该院共收到表扬信、感谢信共63封,锦旗镜匾16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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