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宁陵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借用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是亲兄弟,他们的双手又紧紧握在了一起。
法院审理查明, 2007年温某的弟弟某盖房时,曾向其借砖22300块,但其弟诉称其承认曾向原告借用砖的事实,但辩称哥哥将他在承包地上留的出路卖了,应将卖地款分给自己。
在审理该案过程中,承办法官吕春元凭多年的办案积累的丰富经验感觉到,原告当时将砖借给被告使用,又没有让被告打条,时隔三年之久才来起诉,被告也曾在承包地为原告留有出路,说明原、被告以前关系很不错,之所以走上法庭,肯定另有隐情。承办法官多次到原、被告所在村庄进行走访,在走访过程中终于了解到原、被告之间的矛盾的全是基于生活中的一些琐事。吕庭长对双方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终于打开原、被告的心结,血浓于水的亲兄弟握手言和。原告温某撤回了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