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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陵县法院三项措施为中小学铸建安全网

  发布时间:2010-08-11 16:44:40


    宁陵县法院坚持能动司法,三项措施为县内中小学校安全提供法律服务。

    一是召开法制副校长工作会,动员、指导法制副校长开展校园安全防范、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法制副校长带领刑事法官来到教委主动送服务,就近期学生安全热点问题与教委沟通情况,询问情况,并就校舍安全、门卫管理、学生进校放学管理、防范和应急措施等方面的工作向教委提出对策和建议。

    二是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通过对真实案例分析及讲授有关学生自我保护及安全防范方面等知识,通过制作法律宣传手册,提高学生对事物的辨别能力,为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

    三是积极配合教委、学校工作,认真分析研究校园安全的特点和规律,充分利用审判资源,联合县教委组织中小学开学教育,为提高学校师生法律意识,形成良性互动,共筑校园“安全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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