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陵县法院积极做好刑事追赃赔偿兑付工作
作者:边丽娜 发布时间:2010-09-19 16:56:49
宁陵县人民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重视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对犯罪份子的违法所得依法追缴或责令退赔,对积极退赃、积极赔偿的犯罪份子,依法从轻或酎情从轻处罚。该院在审理周杰等四被告人诈骗一案中,积极做四被告人的工作,四被告人最终同意退出了所有赃款,图为该案受害人朱克靖在该院领取赔偿款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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